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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市民质疑“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走过场

“新规定早已执行了,再开听证会还有啥用?”昨天,听证会代表、中原区须水镇村民李国强站在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门口,直言这场听证会是“走过场”。

昨天上午,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内容是6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听证会吸引42名代表到场

昨天上午的听证会是在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召开的,共有42名听证会代表到场,省会多家媒体记者到场旁听。由于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交易大厅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么热闹了。

听证会经办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处副处长盛博介绍,此次制定新的补偿标准是为了配套即将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今年起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要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待省政府正式发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后,严格按发布结果实施。

代表:听证会纯粹是走形式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会代表、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村民李国强告诉记者:“听证会纯粹是走形式,根本就没打算听代表的意见。”

李国强说,6月份看到媒体报道,说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要组织召开关于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听证会,他就赶快报名参加。可当他搜集群众意见、准备资料时,发现新补偿标准已在今年6月初开始实施了。“新补偿标准已经执行了,再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还有啥用”?

国土局:为了维护老百姓利益

李国强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在郑州市政府网站查询发现,6月2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政【2009】127号文,规定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郑州市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新标准已发布实施了,这场听证会是不是开得“有点晚”?“听证会前发布实施新标准主要是时间紧迫,是为了维护老百姓利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郑石武客运专线等多项重大工程急需动工,如果按照老的补偿标准执行,老百姓的利益会受到更大损失。同时,对于新的补偿标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已进行了长达一年半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基本上已经成熟。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按照规定,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改,本来不需要召开听证会,但由于没有更好的办法搜集意见,才决定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将向有关领导汇报,出台配套的办法。同时,这也是为下一次修改补偿标准做准备”。

有听证会代表称,郑州市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原标准为1993年制定,2004年修订,不知道下一次修改会在几年之后。

国土厅:先发文后听证肯定不合适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郑州市调整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否需要组织召开听证会?

昨天下午,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涉及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整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规定应该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后再做决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先发布实施正式文件,再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有可能是在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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